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酒店监控系统变得越来越普遍。这些系统可以帮助酒店提高安全性、保障客人隐私,并提升运营效率。酒店监控也面临着合法性、道德性与隐私权之间的平衡问题。
合法性
酒店监控的合法性取决于各国和地区具体的法律法规。在美国,酒店监控通常受到《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的保护,该修正案禁止无理搜查和扣押。这意味着酒店不得在客人不知情或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对其进行监控。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酒店可能会被允许监控客人。例如,如果酒店有合理理由怀疑客人从事犯罪活动,酒店可以监控客人的房间或公共区域。一些酒店会在客人的知情同意下安装摄像头,例如在客房门外的走廊上。
道德性
除了合法性之外,酒店监控还涉及道德问题。一些人认为,酒店监控侵犯了客人的隐私权,让他们感到不自在和不安全。其他人则认为,酒店监控对于保障客人安全和预防犯罪是必要的。
酒店在决定是否安装监控系统时,应权衡监控的潜在收益和风险。酒店应确保监控系统符合法律法规,且不会过度侵犯客人的隐私权。
隐私权
隐私权是酒店监控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酒店客人有权期待他们的隐私受到尊重。酒店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保护客人的隐私,例如使用隐蔽的摄像头、限制对监控录像的访问,以及在收集和使用客人数据时遵守数据保护法。
酒店还可以通过提供告知书和选择退出机制来尊重客人的隐私。告知书应清楚说明酒店监控的目的和范围。客人应有权选择是否同意酒店监控。
界定标准
为了平衡合法性、道德性与隐私权,酒店应建立明确的关于监控的界定标准。这些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
- 监控的目的:酒店监控的目的应明确限定,例如保障客人安全或预防犯罪。
- 监控的范围:酒店应确定监控的范围,例如公共区域或客房内的特定区域。
- 数据收集和使用:酒店应制定政策,规定客人数据的收集和使用方式。这些政策应符合数据保护法。
- 客人同意:在适当情况下,酒店应在监控客人的房间或公共区域之前征得客人的同意。
- 监控设备的类型:酒店应选择不引人注意的监控设备,并遵守法律法规。
- 监控录像的获取和使用:酒店应限制对监控录像的访问,并仅在需要时使用录像。
- 培训和问责制:酒店应培训员工有关监控政策,并制定问责制机制以确保合规性。
结论
酒店监控可以帮助提高安全性、保障客人隐私,并提升运营效率。酒店在实施监控系统时,必须平衡合法性、道德性与隐私权。酒店应建立明确的界定标准,以确保监控活动既符合法律法规,又尊重客人的隐私权。
监控是把双刃剑,你认为到处都安监控,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以下关于监控的正当性与隐私权保护的关系,来自于张新宝的《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本人认为观点非常正确。
通过安装闭路电视系统对特定的公共场所的不特定公众进行监视,主要是为了安全目的,或者是为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或者是为了企业的安全生产、防火防盗,预防犯罪等。
因此,有关部门或企业在特定的公共场所安装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大多具有道德上、政策上、商业惯例上的合理性,法律应当予以许可。
但是,在公共场所安装闭路电视系统监视人们的言论和行为。
有可能涉及公民的隐私权保护问题,检查者的安全利益与被检查者的人格利益尤其是其隐私权方面的利益存在冲突。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这种监视行为加以规范.以平衡监视者的安全利益与被监视者的隐私利益。
基于这一考虑,我们提出如下解决二者利益冲突的方案,以供参考。
▲安装电视监视系统的前提的合法性。
某一部门或者企业在某一特定的公共场所安装电视监视系统,应当具有合法的前提,这一合法前提包括几个方面的要求:一、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
并非任何人在任何公共场所部可以不受限制地安装电视监视系统,而只是经过申请并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如在公园、广场、街道等部位安装电视监视系统,一般应由公安部门审批;在商店安装电视监视系统,一般由公安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审批)后方能安装。
国家有关部门在审查某一申请时,应当对安装该电视监视系统的必要性、可能的对公众隐私的影响等方面进行考虑。
如果安装此等设备对于安全保护的必要性不大且外公众的隐私影响较大者,应当不予批准。
二、使用的监视设备的合法性。
在公共场所进行电视监视,其所使用的设备必须是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使用的或者不为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规范所禁止使用的设备、器材。
▲监视范围的限制。
在具有上述合法前提的条件下.在公共场所安装电视监视系统,其监视的范围必须合法,即:不得超出批准的监视范围:不得从公共场所用该项得到批准的电视监视系统监视他人的私生活,尤其是私人住宅等。
▲所获信息的正确、合理使用。
通过电视监视系统在公共场所对公众进行监视,可以获得有关被监视者的个人信息材料,这样的信息材料一般以录像带等为物质载体。
安装电视监视系统的目的是监视不特定的公众,但是该系统一旦记录信息,其中的特定部分就可能是关于某一特定个人的信息了。
正确、合理使用此等信息持是保证公共场所的电视监视不侵害个人隐私权的关键。
使用的基本规则是:一、此等涉及特定个人的信息只能用于安装该电视监视系统的目的,主要是安全方面的目的,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尤其不得用于商业目的;二、使用该信息材料确定某一个人在公共场所具有不轨或者违法行为(如盗窃、破坏),应当允许该个人知晓该信息并对记录的信息进行说明、申辩、更正;三、不得披露、泄露该信息,但是得到信息主体同意或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酒店怎样保护客人的隐私安全
隐私权是自然人对于自己不愿公开的个人信息所享有依法受保护、披露和利用的一种人格权。
作为隐私权必须具备一定的构成要件:(1)秘密性,权利人的个人信息不为公众所知,处于不公开状态;(2)保密性,指权利人采取的一系列防止隐私泄露的行为、措施。
(3)精神性,指作为隐私的个人信息是无形的,属于精神性人身要素;权利人的个人信息公开与否对精神、情感带来较大影响。
可见,隐私权具有人身性,不可转让,与权利人的精神、情感不可分离,其受损害的结果表现为精神痛苦的心理状态。
由于酒店提供的是生活服务,这必然容易涉及客人个人隐私问题,如服务员通过向提供客人客房服务,从中就可以了解到客人的基本起居情况:何时起床,起床后一般做些什么——洗澡,还是做运动;客人喜欢穿什么品牌的衣服,用什么牌子的日用品,有哪些嗜好等。
酒店对客人细致的观察与了解,可以满足酒店向客人提供个性化服务的需要,但由于酒店对此把握不妥,造成越来越多的客人意识到他们的个人权益随时都将受到侵害,严重影响客人在酒店的活动,也使得客人对酒店的不满情绪日益高涨。
我们常可看到,一些服务员未经客人同意将钥匙交给第三者;服务员未经客人同意直接用钥匙开门进入客人房间,等等现象。
虽然一些酒店明确提出诸如:当酒店将钥匙交给客人的那一瞬间起,客房就属于客人的,不论任何人进入客人房间,都必须经过客人的同意;不论房间是空房,服务员在进入客房时都必须敲门;Only Chambermaid canentry the room alone.(只有房务员能单独进入客房)等规定,但是,上至管理者,下至服务员,对这些规定的内涵了解又有多少,要不怎会出现这些多的问题?可见,目前酒店对客人隐私权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
一、造成客人隐私权泛滥的主要原因1、出于酒店管理方面的需要一方面,一些酒店为提倡个性化的服务,针对客人的不同特点进行服务,必然通过一切途径来达到了解客人的客史信息(包括常规信息、个性化信息、消费特征信息和宾客评价信息等),以便为客人提供超值的服务以吸引住客人。
酒店通过众多表格(订房单、住宿登记表、宾客意见书等)了解到客人常规信息,同时酒店还设置宾客关系主任,来与客人进行沟通,以尽可能多的了解客人的真实需求,酒店还通过对投诉的处理来进一步了解顾客,另外也让与客人直接接触的服务员通过服务过程仔细观察和收集客人的各方面资料,形成客史档案,包括客人的照片、姓名、别称等。
另一方面部分酒店习惯性地以侵犯受宪法保护的个人隐私权来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如一些酒店通过包括电视摄像机在内的大量仪器对在所有公共区域对客人进行监控,客人的电子邮件信息和其他通讯也同样受到例行监控,这造成客人的不满。
2、员工的猎奇心理酒店多数员工的年龄都在18-25岁之间,这个年龄正处在最好奇的时期,他们往往容易对一切未见过的人或事感兴趣,易观察一些客人的细节甚至是绝对隐私,来充实、填补酒店枯燥的工作。
如有些服务员未经敲门随意撞入客人的房间,或随意动客人箱内的物品等。
3、酒店忽视对员工品格管理目前多数酒店着重对员工的工作技能进行培训,而往往忽略对员工包括管理者的职业道德培训,造成员工对客人的不忠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随意将客人的稳私告诉其他无关人士,以作茶余饭后的笑料;更有甚者还以此要挟客人以获取钱财。
一些服务员为了个人的利益,甚至将客人的信息卖给对此感兴趣的第三者,给客人造成伤害。
4、高科技带来的弊端随着技术手段的不断发展,一系列可以通过人的声音、指纹、DNA、视虹膜或其他个人特征来证明个人身份的新技术使保持隐私、使用匿名变得更加困难。
人们通过不断复杂化的技术还可以对个人的大量资料进行提炼,制造出一份高度详细的个人财政状况以及个人习惯与兴趣的记录,这易让客人感到他们的个人稳私随时会受到损害。
洛杉矶世纪广场拥有最精致的电子套房,导入系统自动地辩认客人并开启房门,置放在套房入口的微型摄像机能让客人不用打开房门就可以看见来访者并与之对话。
广州、北京已有个别饭店安装红外感应器,服务员无需敲门、按铃或查看有无“请打扫”牌,只需坐在楼层工作室注视红外感应显示器,就可知哪些客房有人,哪些无人,并据此酌情打扫整理或开夜床等,这样,服务员能适时适当地为客人服务,而不会再去干扰、影响客人的起居、工作,同时又丝毫不触犯客人的隐私。
5、文化影响中国人讲求团队精神和相互依赖,常常在群体中寻求认同和归属感,同时中国从众倾向大,喜爱合作和共处,并且倾向于多人共同负担或逃避责任。
如在问候方式上,注意避免侵犯客人的隐私权,中国人常习惯问对方:“你去哪儿?”“去做什么?”“饭吃好了吗?”等。
某酒店有位员工就因问话过程中的过失,造成这位女客人误认为员工说她“到公园去工作”,认为员工在污辱她,严重侵略她的隐私权。
目前国外的酒店客房外一般不装门铃,因为在上流社会,事先不联系而径直敲门访客的情况是不存在的,而饭店服务的原则是服务员基本不与客人接触,因此,门铃也就显得没有必要。
而在中国酒店仍然保留着按门铃的现象,造成属于“暗”的客房服务变成了“明”的服务,严重影响客人的休息和隐私。
如硬石酒店将房门外常挂着的“请勿打扰” 牌换成“PRIVACY”(隐私)牌。
二、酒店对客人隐私权的保护措施1、培养员工良好的品格美国培基教育学院品格训练中心何霆翱主任提出 “品格第一”培训的重要性,他认为员工的好品格是企业的持久动力,所谓好品格是一个人无论在任何场合都按最高要求的行为标准做正确事的内在动机。
因此,酒店应依据品格建立酒店文化,注重学习一种品格(包括节制、敬重、谨慎、真爱、可靠、效忠、诚恳、诚实、美德、知足等),及时纠正员工存在的问题,依据员工品格进行业绩评价。
作为酒店而言,更需要提供以品格教育为核心的培训内容和培训计划,同时加强法制意识的教育,以真正提高员工自觉保护客人隐私的意识。
2、站在客人角度提供“恰到好处”的个性化服务记得有一个例子,说有位欧洲客人到一个高档酒吧,当这位客人喝完一杯啤酒时,服务员问:“先生,您要再来些吗?”客人反感地说:“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难道我是酒鬼吗?”。
不论这位客人的做法是否合理,但酒店在提高个性化服务时,应注意服务客人的尺度,以免引起客人的反感,造成对酒店的不满意。
3、正确运用高科技酒店可运用高科技提高对客人隐私权保密。
香港大成饭店运用“红外线感应器”系统,探测客房内的物体运动频率来判断客人是否在客房内,以此来提供客房服务信息,以此来避免服务员过多的打扰客人,从而保护客人的隐私;同时,将饭店的电视系统与前台的电脑系统直接联网,确保留言转达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日本的爱情酒店为提高客人的隐私权,让客人在房间里从电视上了解自己的帐单;客人要离开时,只要把信用卡插入门口的付款机付款便可,这些做法让住此酒店的客人不遇到其它客人,保证客人的秘密,受到客人的欢迎。
4、提高客人的自助服务程度酒店可通过提高客人参与服务的程度,以减少员工对客人部分活动的干预。
如一些酒店让客人将所点的菜单自己送到厨房,待菜肴制作好后,再由客人自己取走。
这些做法的目的都是通过提高客人的自助程序,来减少服务员对客人的干扰次数。
一些酒店选择让客人自己动手整理房间卫生;香港半岛酒店利用“狗洞”(设置在房门边墙下联,接门外与客房内的一个小洞),可让客人将需送洗的衣物或需擦拭的皮鞋放入狗洞,服务员可通过走廊上的门将衣物或皮鞋取走,而当衣物洗净或皮鞋擦拭干净后,再由服务员送回到洞内,客人从内部取出。
北京某酒店在房门外墙角平台放上一盆鲜花,当客人离开时,就将鲜花挪走,当客人进房后,又将鲜花放在门边上,以方便向客人提供不打扰服务。
5、通过立法强化隐私权保护目前我国立法上尚未有隐私权的明确规定,实践中发生侵害隐私权的行为,通常依其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调整,操作性不强。
因此,一方面我国应尽快通过立法对隐私权给予明确规定,以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另一方面,酒店也应强化服务员对客服务中的法律意识,提高住客的隐私权。
这些规定影响到饭店的经营管理,包括日常经营中的顾客预订和登记、忠诚顾客促销活动、市场信息调查、饭店内的特许经营和附属服务。
所以在顾客登记入住时,在填写登记入住卡时,可以根据新的隐私法,在登记卡上加上一个顾客可以选择的空格,注明:如果你不想将你的个人信息用于促销和被我连锁饭店使用,请打钩。
酒店可以随时查看监控吗?这属于侵犯客人的隐私权吗?为什么?
正规的酒店,监控室是24小时值班,时刻有人在关注。一旦发现情况就会立刻采取行动。也有当时没有发现,在事后调取监控录像的。但不是任何人都有权调取监控录像。必须经过保安部同意并登记过后才可以调取录像。录像一般不会给客人看,除非在警察的要求下才能陪同客人观看。
监控系统是安防系统中应用最多的系统之一,现在市面上较为适合的工地监控系统是手持式视频通信设备,视频监控现在是主流。
酒店客房数量和规模划分:
1. 超大型酒店:2000间客房以上。
2. 大型酒店:1000间客房以上。
3. 中大型酒店:500-1000间客房。
4. 中型酒店:200-500间客房。
5. 中小型酒店,小型酒店:50-200间客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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